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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6号)要求,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内设3个检测室:检测一室、检测二室,流量检测室,2个职能室:综合办公室和质量技术室。

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本行政区所属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所使用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服务于社会。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而开展强制检定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41.36万元,比上年减少99.15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缩减预算。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41.36万元,比上年减少99.15万元,下降4.86%。

1.财政拨款收入194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1.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41.36万元,减少99.15万元,下降4.86%,其中:基本支出1604.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64%;项目支出336.9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1.36万元,减少99.15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缩减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1.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4.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7%;教育支出2.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4%;卫生健康支出105.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8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

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84.12万元,2024年度决算164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

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6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主要原因: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0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0.04万元,2024年度决算18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13.92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13.92万元,2024年度决算10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04.4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7.0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0.05万元减少2.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31万元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47.0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9.75万元减少2.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46.76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度购置(更新)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32万元,主要原因:为新购置车辆购买保险。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9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共有车辆1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七、本单位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309002-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 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pdf

(附件2)309002-北京市朝阳区计量检测所绩效自评表.rar